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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规:
欧盟:2005/84/EC2007年1 月16日起,欧盟开始执行新指令2005/84/EC,要求如下:所有玩具及育儿物品中,DEHP、DBP 及BBP 的含量不得超过0.1%。所有可以放入儿童嘴中的玩具及育儿物品中,DINP、DIDP 及DNOP 的含量不得超过0.1%。
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介绍
邻苯二甲酸酯类是指邻苯二甲酸(Phthalates) 的酯化衍生物,是塑胶工业中最为常见的塑化剂,被广泛添加于玩具、食品包装材料、胶合剂、涂料、油墨、驱虫剂、与个人护理用品(如指甲油、头发喷雾剂、香皂和洗发液)等产品中。资料表明,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的玩具及儿童用品,长时间接触,会危害儿童的肝脏和肾脏,甚至致癌,因此全球各国纷纷建立规范,以减少邻苯二甲酸酯类对人体造成进一步的危害。塑胶中常添加的邻苯二甲酸盐(酯)类有下列16种:DMPDimeth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EPDieth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PPDipop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丙酯DIBPDiisobut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BPDibut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PPDipent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戊酯*BBPBenzyl but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DCHPDicyclohex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EHPDi-2-ethyl hex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IOPDiisooct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HPDihept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庚酯*DNOPDi-n-oct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INPDiisonon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NPDinon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壬酯*DIDPDiisodec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NHPDi-n-hex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已酯
欧盟玩具新指令(2009/48/EC)欧盟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是欧盟在玩具产品上第一个新方法指令,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保证欧盟市场上的玩具安全和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到目前为止,欧盟只是通过CE标志指令93/68/EEC对其进行了一次修订。其协调标准为EN71 Pat1-Pat8和EN62115,但是,经过20年的运作,也不可避免地发现一些不足,如安全性要求应进一步提高、指令实施的效率不高、范围和一些概念不够清楚等。从2003年开始,欧盟便开始考虑修订88/378/EEC指令,并广泛征集公众意见。2008年1月25日欧盟发布了指令修改提案COM(2008)9,2008年12月18日欧洲议会通过了该提案,2009年6月18日正式文本通过,新指令的编号为2009/48/EC。后续进程:2011年1月20日之前成员国必须将新指令转化为本国法律新指令将有2年的过渡期(2011年7月20日);对于化学要求将有4年的过渡期(2013年7月20日);其协调标准EN71和EN62115也将进行修订。欧盟对88/378/EEC指令修订的目的是提高玩具的安全性,并改善指令实施的效率。具体的修改内容包括:1. 适用范围、定义的变化(1) 玩具定义新指令将玩具的定义修订为“设计为或者预定为供14 岁以下儿童玩耍中使用的产品,无论是否是专用的产品。&dquo;这个定义无形中扩大了玩具指令的适用范围,比如水果形状的蜡烛,肯定不是为14岁以下儿童玩耍中使用而设计的,但是却很有可能被儿童用来玩耍。按照新指令的定义,这些产品就要满足指令规定的化学安全性能等要求。此外,新指令还列明了用于节日或庆典的装饰性物品、仿真模型等19种产品不属于玩具。与88/378/EEC版本的玩具安全指令相比,新指令中玩具的定义更加明确,范围有所增加。如溜冰鞋(20 kg 以下儿童使用)、家用的儿童运动器材等都列入玩具的范畴。(2) 对制造商、进口商进行定义,进一步分清职责新指令对玩具“制造商&dquo;、“进口商&dquo;和“分销商&dquo;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并新增了对进口商和分销商的义务要求,旨在通过整个供应链的合作来保证投放欧盟市场的玩具是安全的。2. 提出了严格的化学性能安全要求玩具化学安全性要求的加强是新指令最主要的变化,新指令中对可迁移元素的限制从8种增加到了19种。并首次引入针对玩具中CMR(致癌、致基因突变或致生殖毒性)物质的特别条款,增加禁止使用某些易引起过敏的芳香剂。明确提出玩具材料中的化学成分必须与欧盟关于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法规(67/548/EEC、1999/45/EC、以及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No1272/2008,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级、标签和包装,修订和废止指令67/548/EEC和1999/45/EC,并修订条例(EC)No1907/2006)相一致的要求,具体内容主要有:(1) 迁移元素限制种类大幅增加、限量大幅降低迁移元素限制由以前8种增加到19种,新增了铝、硼、钴、铜、锰、镍、锡、锶和锌等九种迁移元素的限制;对于迁移元素铬的限制,旧指令只要求限制总铬,并不分价态;新指令要求对三价铬和六价铬分别进行限制;对于锡元素的限制,除无机锡外,还对有机锡进行了限制。旧指令针对所有材料基本是统一限量,新指令对玩具材料将按“干燥、易碎、粉状或易弯的玩具材料&dquo;、“液态或粘性玩具材料&dquo;、以及“刮漆玩具材料&dquo;分别设定高低不同的限量要求。